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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大学在国拨专项经费使用中实现全过程、全覆盖审计监督

2013-01-09

推动建立国拨专项经费绩效监督机制

2012年天津大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,加强对经费使用绩效的监督考核,由审计处牵头,全方位开展对重大专项资金、重点建设工程的审计监督和跟踪,推动建立国拨专项经费绩效监督机制,使审计工作在国拨专项经费使用中实现全过程、全覆盖,取得阶段性成效。

近年,高校收入结构中,“985”、“211”、“修购”等国拨专项资金占了相当大的比重,越来越成为教育事业发展重要的经费支撑。这些资金来源于财政专项拨款,天津大学本着对国家和纳税人负责的精神,一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,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对经费使用绩效的监督考核。

审计前移 全力做好“重大专项资金审计”

2012年,“985工程”三期建设过半,审计处在今年9月经费执行财年节点后,派出审计人员成立审计组,开展了对“985工程”三期自2010年建设伊始至2012年9月的情况的中期审计。在梳理三期总盘子构成、资金到位、分配走向、支出结构的基础上,对建设成就和资金绩效进行分析,重点关注设备资金投向、设备构成及大型仪器的更新情况,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,提出相应的审计建议,为在2013年建设周期的最后一年实现整体建设目标,迎接国家验收,以及做好“985”四期规划做准备。该项工作已完成审计报告初稿,取得阶段性成果。2012年,在“211工程”三期国家验收中,审计处提早介入,与各部门密切协作,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圆满完成了验收审计任务。

在经费日常使用过程中,根据学校专项资金管理模式,审计处作为“985、211工作小组”成员单位,参加经费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形成,同“985、211办公室”、财务处、资产处、教务处、科研院、人事处、宣传部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一道,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经费执行计划调整进行审核、对文件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研究解决处理方案,及时跟踪掌握建设过程中经费管理及使用中出现或存在的问题;我校在“985工程”三期建设中,为加强年度经费控制,自2011执行年度开始,由财务处牵头,实施对各建设单位年度预算审核制,对照建设任务和目标,由校内专家组对各单位申报经费进行评审,销减不合理预算,收回学校统筹安排,审计处作为专家组成员也参加了这项工作。

全程跟踪 努力推进“重点建设工程审计”

建设工程周期长、资金数额大,不可预见事项多,全过程跟踪审计是保证建设资金绩效的有效机制。2012年,审计处对滨海工业研究院“3、4、5号楼”工程、燃料中心工程和精馏中心工程均实施了全过程审计。精馏中心工程于今年开工建设,较之前两个工程,审计介入时间提早到施工图设计阶段;首次采用发函遴选的办法,引入了新的中介机构,力求通过竞争机制提高审计质量,降低审计成本;在审计的具体实施上,通过将相关审计要求写入总包合同,促进工程各方在造价控制上的协调合作;通过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和内容、细化审计程序和各方职责提高可操作性,继而强化审计效力。首个采用代建制模式建设的“3、4、5号楼”工程今年进入结算阶段,审计处通过调查分析,并多次与建设方、代建方及施工方进行协调沟通,最终促成结算工作进入实质性阶段。燃料中心工程在今年完成竣工验收,通过全过程审计,今年共为学校节约资金677万元。此外,1895大厦工程历时20个月,于2012年初顺利完成结算,通过全过程审计取得了可观的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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