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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大学出台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并成立建设工程投资评审领导小组

2018-03-09

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建设工程管理,促进完善建设工程内部控制,落实工程管理责任,提高工程资源绩效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的意见》(教财【2016】11号)等文件,结合学校建设工程管理的实际,学校制定了《天津大学建设工程管理审计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经2017年12月25日第19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,并正式印发。

同时,学校成立天津大学建设工程投资评审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实行席位制,组长由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(协管)财务、审计、基建规划工作的校领导担任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,办公室主任由审计处处长兼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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